市文物局和东城区政府公布“梁林旧居”拆迁罚单:开发单位拆除梁林旧居是破坏古都文物的恶劣事件,对古都名城保护和文化之都建设带来极大负面影响。依据文物法规定,拟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,并责令其恢复所拆除旧居建筑原状。
◎2009年7月11日媒体报道梁林旧居将要被拆迁。
◎2009年7月下旬国家文物局表示,梁林旧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,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申报公布为文保单位。
◎2009年7月28日北京市文物局会同市规委表示,已责成建设单位调整建设方案,并将邀请专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。
◎2010年1月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透露,梁林旧居已要求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,具体程序由市文物局作出。
◎2010年10月媒体报道梁林旧居已经纳入第三次文物普查项目,不可移动文物认定进行中。
◎2011年1月东城区文委表示,梁林旧居将原址恢复修缮,将最大程度恢复原貌。
◎2012年1月27日有爆料称,原本计划恢复原貌的梁林旧居现已被拆。市文物局回应称,拆除梁林旧居未报文保部门审批,属违规行为。